为了您的旅途愉悦,请确保满足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大于2 周岁或未满70 周岁,无听视力障碍,无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疾病,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2.签定合同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身份证件,遗忘遗失等造成的无法登机,无法办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地理状况,并请备好常用保暖,降暑,防晒,防雨用品及常备药品。请注意行程中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全程均包含陡坡密林、悬崖蹊径、急流深洞等危险区域,请注意禁止标志,不可冒险前往;景区内禁止吸烟,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公约告知:
为了您的旅途顺利,请注意延途须知
1.行程内行车途中均会提供沿途休息及上厕所,请主动付费自备小钞。包括餐后休息,酒店休息,行程中标明的自由活动均属自由活动时间,期间旅游者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自行负责,请注意安全,并请勿参加违反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
2.请尊重当地少数名族的生活和信仰,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为安全考虑,晚间及单独不宜自行外出。
3.除行程标明的游览,自由活动地点外,其它所有途经地均不为必须停留,游览,介绍,讲解地。
4.本产品为目的地成团。根据发团需要,本产品有可能在部分行程段导游及团友的变化,请您谅解。具体拼团次数及行程段视线路收客情况而定。
5.旅游者已知晓参观地内包含购物环境。由于旅游者自行造成的停留活动时间延长不计算在内。如有购买行为,请索要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旅行过程中须经过的景区、停留点等配套自营或衍生设置的含有购物可能的场所,均非属于旅行社安排的单独购物环节,请您特别注意甄选,谨慎选择。在付款前务必仔细检查,确保商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我社不承担任何附带赔偿责任。
6.各景区内配套,各延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非我社提供服务,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7.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旅游者在完团前,请认真客观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完团后反愦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相悖的,我社不予处理。
退付赔补:
为了您的旅途权益,我们将遵照2013 年新《旅游法》给予保障
1.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根据《旅游法》进行补退;因旅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游览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利。
2.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正常的项目退费(门票,住宿)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4.此产品为全国散客拼团,因其特殊性,根据具体航班,天气,路况,车次及不同的出发时间,住宿酒店,不同行程旅游者的衔接,由此可能造成等待;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无法出游的,我社需收取已产生费用,并收取业务预定损失,需换人参加的,需另签合同为准;出发后要求退团的,所有团款不退;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化的,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5.为了旅游者的人身安全保障,团费中包含了为参团旅游者(70 岁及以上者无法办理)代购旅游意外险2 元/人(我社未收取任何代办费用),如因旅游者旅游过程中造成的保障范围内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按照投保条款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承保保险公司负责。旅行社仅协助客人处理,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垫付义务。如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不在意外险之列)。如旅游者认为无需代购的,我社将于行程中现金退还。
6.为了旅游者的行程更加舒适,团费中包含了为参团旅游者代定机场/车站至酒店小车(5-17 座)接送30 元/人(往返共计,我社未收取任何代办费用),机场/车站至酒店为临近航班车次临近各住宿酒店拼车接送,按照时间先后远近有可能造成等待,未提供拿房、办理登机/取票手续等额外服务。如旅游者认为无需代定的,我社将于行程中现金退还。
签字认可:
本行程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旅游者已认真阅读本行程、同意行程安排,明确行程中的警示告知;确认本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行程,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资料。
旅游者: 合同编号:
旅游安全须知
一、基本注意事项
1、请游客必带身份证、个人旅游用品,准时到达约定的集合地点。
2、行程中,游客应服从导游的安排,认清自己所乘的车型;旅途中,游客如无故自行离团,发生任何问题自行负责。
3、行程中,请游客看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能让小孩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由于各景区旅游者众多,请游客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
4、在旅游行程中各种自由活动期间,游客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除特殊团队外,本公司不安排赛车、赛马、攀岩等高风险活动,也敬请游客尽量不要去参加此类活动,如游客坚持参加,请自行承担风险。
5、黄金周或者其他旅游旺季期间,由于国内、国际航班中加班机、包机的数量大增,极易引起航班的延误,如遇此种情况,请游客在候机厅耐心等待,密切注意航班的信息,不要到处乱跑,以免误机。同时,航空公司因动力等因素有可能临时调整航班,如有此情况发生,本公司将对旅游行程作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游客配合与理解。
6、游客应遵守中国及所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旅游途径地区当地居民的民族、文化、宗教等风俗习惯。
二、乘坐交通工具安全事项
1、游客乘坐的交通工具(包括景区内的游览索道、观光车、游艇等,下称交通工具)在行驶的途中,若遇到交通事故发生时,应听从导游或相关人员的安排及指导,不要慌张;发生人员伤害时,游客应尽力施救或自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避免损失扩大。
2、游客乘坐交通工具时,应系好安全带,在交通工具停稳后方可离开;上下交通工具时,须排队等候,讲究文明礼貌,并优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3、游客下车游览、就餐、购物时,请注意关好旅游车窗并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若出现贵重物品遗失、被盗,汽车公司概不负责,本公司亦不承担责任。
三、住宿安全事项
1、抵达酒店后,游客须听从导游安排;酒店住宿以两人一室、自由组合为原则,请游客互相礼让使用房间内卫生设施、电器设备等;如出现单男单女,本公司将调换夫妻用房或者调整为三人房;随行的小孩12周岁以上才能占床,请游客谅解。如果游客特别指定单人房间,请于出行前支付单人房差额并取得本公司的确认,以免出行后产生纷争。
2、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者自称酒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客房,出入客房要锁好房门,睡觉前注意房门窗是否关好,保险锁是否锁上;贵重物品请放置酒店保险箱,注意保管好收据;如随身携带,请注意保管,若出现被盗后果自负。
3、如游客选择消费酒店的配套健身娱乐设施(如游泳池、健身房等),请务必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非本公司安排的活动,本公司仅限于提醒告知义务。
四、饮食卫生安全事项
1、外出旅游,游客应注意身体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鲜、未剥皮的水果,不可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忌暴饮暴食,应多喝开水,多吃蔬菜水果,少抽烟,少喝酒。
2、在旅游目的地购买食物需注意商品质量,不要购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厂家地址)商品,发现食物不卫生或者存在异味变质的情况,切勿食用。不要随意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防止他人暗算。
3、为防止旅途中水土不服,游客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提供的药品。
五、游览观景安全事项
1、听取当地导游有关安全提示和忠告,应预防意外和突发性疾病的发生。
2、经过危险地段(如陡峭、狭窄、潮湿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拥挤,前往险峻景点观光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参与登山等活动时,应注意适当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3、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库)游览或者活动时,游客须注意乘船安全,应穿戴救生衣,不可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者危险河道;选择水下游泳时,要携救生设备助游。
4、海拔3000公尺以上的高原地带,气压低,空气含氧量少,易导致人体缺氧,引起高原不良反应,请游客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兴奋,洗澡水不易过热,学会正确呼吸方法。16周岁以下及60周岁以上者,患有贫血、糖尿病、慢性肺病、较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病及孕妇等不宜进入高原旅游。
5、泡温泉时,游客应注意水温和矿物质含量是否适合自己的身体,有些疾病不宜泡温泉,请遵医嘱。
6、乘坐缆车或者其他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者其他异常情况时,千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
7、自由活动期间,应注意人身安全,谨记导游提醒的各种注意事项以及景区的各种公告和警示牌;在拍摄照片时,游客不要专注于眼前的美景,而忽略了身边或者脚下的危险。
六、购物娱乐安全事项
1、请勿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购物时,应细心鉴别商品真伪并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在热闹拥挤的场所购物或者娱乐时,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包、提包、贵重物品及证件。在景区内娱乐时,应根据自身的条件参与适应的项目;在自由活动期间外出娱乐,请勿单独行动,请勿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
七、团队互助和配合
1、游客参加团体旅游时请守时,请勿迟到,尊重大家的时间。
2、游客在旅途中如有不顺心之处,请及时和全陪导游沟通,请勿和当地导游及相关服务人员直接冲突,本公司和全陪导游会与当地旅行社协商解决,游客也可以直接致电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八、温馨提醒
1、为了确保旅行团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游客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健康问题的病患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 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 、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2) 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4) 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5) 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7) 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2、 传染者、精神病等患者如危及其他游客的健康和安全,其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免责条款
1、 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本公司的原因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伤害的,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本公司不履行义务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本公司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游客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在事前已尽到必要竟是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 在旅游过程中,航空、轮船、铁路经营者损失、损坏旅游者托运行李的,旅游者应当向上列经营者主张赔偿,旅行社履行协助义务。法律法规对航空、轮船、铁路经营者的赔偿责任有限制的,旅游者不得就其行李损失超过赔偿责任限制部分,向旅行社要求赔偿。
十、结束语
旅游安全是旅游活动的头等大事,搞好国内旅游安全是我们与游客的共同心愿与责任。尊敬的游客,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注意旅游安全。